商品陈列是以商品营销为目的,借助一定的道具装饰,采用一定的艺术陈列方法和技巧,将商品有秩序有规律有技巧的进行陈列摆设,商品陈列是对消费者的视觉冲击,利用人们的视觉习惯以及商品造型、氛围等使商品更加醒目,突出商品信息,刺激消费者的感官。
商品陈列是直接的静态营销,是无声的促销员,是提高销售效率的重要宣传手段,是销售产业广告的主要形式。
1.分类陈列原则
分类陈列是将商品按照消费对象、商品质量、商品品种、商品性能、特点和包装进行分类,将同一类别的商品进行集中陈列,便于消费者在同类商品中对不同花色、品牌、质量、规格大小、价格之间进行对比挑选。
超市商品主要分为食品酒水、生鲜蔬菜、日用百货三大类:
食品酒水类:粮油、休闲食品、饮料、保健品、冲饮、糖果、烟类、酒类、茶类、节日食品、奶粉类、乳品、饼干类、煮食干货、调味类、烘焙食品、腌制食品、速食食品等;
生鲜蔬菜类:果蔬、肉类、面包熟食、冷冻食品、水产海鲜等;
日用百货类:肌肤用品、头发护理、口腔护理、个人用品、个人纺织、鞋类、纸品、婴儿用品、家居清洁、洗衣粉类、厨房用具、餐饮用具、家居用品、布刷品、清洁用品、一次性用品、节日用品、宠物用品、床上用品、玩具等;
食品酒水类以及生鲜蔬菜类是超市日常销售主力商品,一般大型综合超市中食品生鲜区营业额占比65%以上,消费者需求旺盛,平均每周购买新鲜食品3次,其中水果蔬菜的购买次数最多为每周平均4.48次,其次是鱼类和海产品每周平均2.39次。
因此应该被陈列在卖场主通道两侧或超市的主要位置,而这些位置通常是消费者必须经过的地方。日用百货品是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即使陈列在卖场通道的末端,消费者也愿意前往,反而会吸引消费者进入到超市的最里面。
2.分区陈列原则
商品分区陈列是基于超市营销的目的,主要是对超市重点营销商品进行陈列划分,一般分为促销品、畅销品、特价品、新商品、高利润商品、季节商品。
分区陈列遵循重点产品展示于重要位置的原则:
店头入口区一般陈列特价品、促销品或是配置主题型季节促销区,店面中央区陈列大众品/日常护理品的角落,四周展架区陈列各大化妆品牌系列,收银台附近陈列方便消费者选购、易冲动购买的高毛利商品。
原则上生活必须品摆放在超市最里层,或边远的角落,以促销区的形式陈列,目的是为了吸引消费者往里走,促使消费者不自觉地环顾全场,吸引其视线感观,从而起到刺激消费的作用。
3.消费者体验原则
超市是以超市商品陈列为手段,优化消费者购物体验,以促进商品营销为目的,因此超市陈列要尽可能的迎合消费者的购物心理,优化消费者购物体验,为消费者提供舒适方便的购物环境。
*商品陈设要醒目突出
商品陈列要尽可能的满足消费者视觉习惯,商品陈列位置要符合消费者的购物习惯,主题商品,促销商品,特价商品陈列摆放要醒目突出,能在第一时间把商品特性传达给消费者,商品价格标签要清晰可见,同种品牌商品的各陈列面要朝向一致。一种商品中不能混杂了其他商品,相邻两种商品要界限分明,分界线应一目了然,严禁交叉混放,一类商品不能被另一类商品遮挡住。
*商品价格标签清晰
商品陈列时必须要注明价格,价格标签必须清晰可见,65%的消费者会参阅货架上的标价,在参阅商品标价后,如果他有意购买时,一定会想进一步了解有关商品的其他信息,诸如商品的价格、产地、性能、用途等方面,因此,在陈列商品时应使商品附有说明商品品名、产地、规格、价格等方面内容的标签(敞开式销售的商品往往还贴有带有价格的粘性标签线),必要时还需有商品使用说明书,以此解除顾客的疑虑,提高顾客对商品的信赖度。
数据显示,如果表明商品的价格和品牌,其促销效果可以增加125%。
商品标签和商品品名一律正面(品名清晰、图案、色彩丰富的一面)面向消费者,对于货架下层不易被看到的地方,可将陈列的商品倾斜式摆放。
*便于拿取和挑选
商品陈列要便于消费者挑选和拿取,做到伸手可取,不宜将商品陈列过高,要特别注意家庭主妇的身高在160CM左右,儿童用品陈列于较低位置(与儿童身高相仿约一米的高度)。
对于一些生鲜食品,要备有拿取的工具,便于消费者严取和挑选,一些易碎的商品,应陈列于平胸的高度,避免消费者产生损坏的顾虑,不能将带有盖子的箱子陈列在货架上,另外,对于一些挑选性强、又易脏手的商品,应该有一个简单的前包装和配有简单的拿取工具,方便消费者挑选,开放式陈列的果脯、小食等特殊商品,旁边应有盛商品所用的小勺。
4.视觉陈列原则
1. 商品陈设要遵循前低后高的原则,将商品摆放整齐形成一个面,让消费者从远处就能看到。商品陈列能在第一时间看到商品,让消费者第一眼看见主推商品,商品的排列要按照上小下大,上轻下重,厚度由薄到厚,尺寸由小到大,邻近的颜色排列在一起,颜色由浅到深,逐步色彩过度的原则。
2. 商品陈列要有层次感和立体感的创意性设计陈列,借助陈列道具装饰等材料,进行自然、生动化场景的陈列设计,色彩鲜明、饱满的搭配和呈现,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及突出推介的需要,进行不断突破、个性创造的商品陈列,给予消费者的视觉冲击,给消费者一种层次立体感、生动、直观、可吸引视线。
5.黄金视线陈列法:
人们通常无意识地观望高度为0.7—1.7米,上下幅度为1米,而且通常与视线大约成30度范围内的商品最易引人注意。
在超市好的商品陈列位置是指“上段”,即与消费者的视线高度相平的地方,其高度一般为130~145厘米。该段通常陈列一些推荐商品,新品。
其次是“中段”,即与腰的高度齐平的地方,一般为80~90厘米。此位置一般用来陈列一些低利润商品或为了保证商品的齐全性,及因顾客的需要而不得不卖的商品,也可陈列原来放在上段和黄金线上的已进入商品衰退期的商品。
最不利的位置是处于接近地面的地方,即“下段”。这个位置通常陈列一些体积较大,重量较重、易碎、毛利较低,但周转相对较快的商品,也可陈列一些消费者认定品牌的商品或消费弹性低的商品
商品陈列货架的“黄金段”是货架的第二层,高度一般为80-130厘米之间,在这一段,成人消费者看到或拿到商品最为容易,所属区域的商品流转速度也最快。该位置应突出陈列富有冲动性购买特性的商品如高毛利商品、应季和畅销的商品、自由品牌商品或大力向消费者推销的商品,用来吸引消费者关注。
一般货架下层应陈列大、重商品,轻、小商品陈列在货架上层,货架上陈列商品应与上层隔板应保持 3—5 厘米的间距;
另外,陈列端架是指整排货架的最前端或最后端,即顾客流动线转弯处所设置的货架,常被称为最佳陈列点。端架通常用来陈列一些高毛利商品、新品、促销商品或要处理的滞销商品。
先进先出原则
当商品上架后,随着商品不断地被销售,超市要对商品及时的进行补充,根据商品生产日期,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陈列摆设。
商品陈列应该先把货架上原有的商品取出,然后放入补充的新商品,将生产日期批次在前的商品摆放在销售前端,以保障商品的正常流转,保持商品整体相对好的保质期,减少库存,如果不注意先进先出原则,往往会造成商品积压,近效期商品增多,商品损耗加大。
补货时除了要保持商品本身的清洁外,还必须随时更换商品中的损坏品、瑕疵品和到期品。如有滞销品,应想办法处理,不能任其蒙尘,有损品牌形象。
关联陈列原则
商品关联陈列就是将品类不同但效用方面相互补充的商品陈列在一起,或者将与主力商品都有关联的商品陈列于主力商品的周围。关联性商品应陈列在通道的两侧,或陈列在同一通道、同一方向、同一侧面的不同组别的货架上,而不应该陈列在同一组双面货架的两侧。
关联陈列是为了促进商品间的相互销售,利用商品间的互补性,引导消费者在购买A商品后,顺便购买陈列在旁边的商品B或商品C,引导消费者进行商品的整套购买,而不是单一购买。
从本质上来说,商品的关联陈列是建立在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以及消费心理的精准把握上,增加了卖场的整体陈列活性化和多样性,无形中引导消费者购物更多的商品,这也是关联陈列在超市广泛运用的根本原因。
满货架陈列原则
商品陈列要体现量感的原则,要塑造超市商品陈列的丰富感。商品的满货架陈列在一定程度上会为超市赢取更好的销售效益。
据美国的一份连锁超市调查报告表明,陈列愈加丰富、商品满陈列的超市与非满陈列的超市相比较,其销售量按照不同种类的商品,可分别提高14%—130%,平均可提高24%。
满货架陈列可以凸显商品量感,使商品陈列变得更加丰满有序,能够给予消费者一个商品丰富、品种齐全的直观印象,促使消费者产生有充分选择余地的心理感受,从而加深消费者对超市的认可度,在刺激消费者购物欲望的同时提高货架的储存能力,减少库存。
相反,商品过空容易给消费者造成一种误导,让消费者会认为超市商品过于品类单一,无法给予消费者更多的购物选择,超市人气不足,无人光顾,没有消费需求,久而久之,消费者自然就不会再光顾超市了。
满货架陈列规定:
第一,超市陈列货架每一格一般至少要陈列摆放三个商品品种。(目前,国内货架长度一般是1.0米至1.2米)畅销商品的陈列可少于三个品种,保证其量感;
第二,按超市营业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内商品的品种陈列量平均要达到11—12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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